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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关于郑商所调整部分期货品种申报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2

尊敬的投资者:

接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4〕302号)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3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甲醇、白糖、菜油、菜粕、短纤、花生、PTA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我公司执行方式和交易所申报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申报费

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按日收取。

信息量=报单、撤单、询价(仅针对期权)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

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的定单笔数)-1。

合约申报费=∑(客户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备注:此为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能源中心计算公式)

二、我公司执行方式

根据此次郑商所申报费调整通知,自2024年5月31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我司综合交易平台(CTP)对于收取申报费的品种,盘中将按照OTR>2的申报费标准在交易期间预收取申报费,盘后结算时按交易所规则重新计算申报费。

三、交易所申报费收取标准

品种

信息量

OTR≤2

OTR2

甲醇、菜油、菜粕、白糖期货

信息量≤4000笔

0/笔

0/笔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0/笔

3/笔

信息量>8000笔

7.5/笔

15/笔

短纤、花生期货

信息量≤4000笔

0/笔

0/笔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0/笔

1/笔

信息量>8000笔

2.5/笔

5/笔

PTA期货

信息量≤4000笔

0/笔

0/笔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0/笔

2/笔

8000笔<信息量≤20000笔

5/笔

10/笔

信息量>20000笔

10/笔

40/笔


 四、申报费相关说明

1. 信息量计算

交易所指令类型

大商所

郑商所

上期所

能源中心

中金所

附加指令

FOK、FAK)

若全部成交仅计1笔报单笔数,若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而产生撤单,则计1笔报单笔数和1笔撤单笔数。

不收取申报费

市价(限价)止盈(止损)指令

即使不触发价格条件也计算下单笔数和下单手数

——

市价单

若全部成交仅计1笔报单笔数,若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而产生撤单,则计1笔报单笔数和1笔撤单笔数。

组合定单

组合定单的各腿合约信息量分别计入各腿合约上

强行平仓定单

均计入信息量

强制减仓定单

均不计入信息量

1)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对其报单笔数、撤单笔数、信息量、有成交的定单笔数、OTR等指标合并计算。

2)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参照客户执行。

3)各交易所批准的做市商在做市品种上免收申报费。

2.报单成交比(OTR)

若某笔定单部分或全部成交,则该笔定单计为1笔成交,1笔定单若分多次成交不重复统计。

当客户某日在某合约上有信息量,但有成交的定单笔数为0时,各家交易所OTR的计算规定如下:

1)郑商所:如果客户当日有信息量但无成交,OTR>2。

2)大商所:如果客户当日有信息量但无成交,OTR为极大值(最大值)。

3)上期所、能源中心:如果客户当日有信息量但无成交,OTR=1。如相关合约有TAS指令的,TAS指令的信息量和标的合约信息量合并计算。

3.各期货、期权合约收取的申报费标准,以各交易所最新通知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为避免造成您的财产损失,请您在充分理解上述申报费收取规则后,谨慎使用程序化交易软件及相关交易指令,理性委托申报!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公司客服热线400-801-1058。

 

财信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