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委托网上交易系统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特殊委托交易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具有止盈止损功能、条件设置自动触发功能、追价、超价、一键炒单等功能或交易指标分析、价格预警、买卖提示、自动交易策略编辑等程序化功能、手机下单功能或其他复杂交易指令功能的交易软件(使用上述功能下单,下文统称“特殊委托交易”),如:博易云(包含闪电手、闪电王)、财信期货APP、易星APP、文华赢顺云WH6(文华财经WH6)、交易开拓者(开拓者旗舰版)、快期(包含V2和V3)、同花顺期货通软件等。网上交易系统各种自助、手机下单、预设触发条件电子化下单功能、自动化交易均是通过利用计算机电子技术手段实现的,而非交易所提供的委托指令类型。如果您已经认真阅读并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申请并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特殊委托网上交易系统,我们将认为您已经完全了解该系统的风险,并承诺能够独立承担由于使用该系统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请您在使用该系统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程序的使用说明及以下等内容,以便全面地了解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供的特殊委托网上交易系统均为第三方所制作的软件,本公司已进行过系统性测试,并要求开发商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但是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本公司建议您选择两套或两套以上的软件互为备份。本公司提供的各种自助、手机下单、预设触发条件电子化下单、自动化交易功能除了其他交易手段共同具有的风险外,仍然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
一、由于以下原因都会造成客户在使用该系统各种自助、手机下单、预设触发条件电子化下单、自动化交易时出现中断、停顿、延迟和下单失败;
1. 本公司与交易所的远程数据通讯线路发生故障;
2. 软件提供商系统或网络出现故障;
3. 本公司计算机交易系统出现故障;
4. 客户交易终端与本公司的通讯线路发生故障;
5. 由于通讯线路繁忙或服务器负载过重,或受到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的攻击和入侵;
6. 其他因互联网网络或您所使用的电脑终端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测的因素。
二、由于客户交易所用电脑(手机)的配置、性能或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进行预设触发条件电子化下单、手机下单、自动化交易或下单交易失败;由于程序化交易只是发出委托指令,并不能保证成交;
三、由于交易所交易规则所限,客户使用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的软件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自助和预设触发条件的下单功能所发生的交易委托不一定能够成交;
四、由于客户缺乏电子化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预设触发条件下单交易失败、手机下单失败、自动化交易失败、交易失误或其他非客户本人意图的交易等。故客户应在充分了解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软件的使用方法后,方可开始实际使用;
五、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的软件,所发出买卖讯号之建议,乃依据特定数学公式计算所得结果。仅供交易参考,据此入市,盈亏与本公司无关;
六、客户所使用的交易方案,无论客户本人或其他机构编写、研发,必须充分知晓交易方案逻辑思路,客户使用方案进行自动化交易,视为客户对所使用的方案已经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自愿承担方案本身可能给交易带来的风险,并对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七、“特殊委托交易”是为方便客户交易所开发的一种新型的智能委托方式,“止损止盈单”是一种特殊的条件单。特殊指令是现有委托方式的延伸。客户对该方式如有异议,请谨慎采用;
八、由于客户对开户资料、交易账户、交易密码等重要客户资料保护不当,造成被他人盗用,仿冒而产生的亏损;
九、由于客户委托单都是在本机上操作,如因客户关机、繁忙或网络中断等其他原因出现延迟、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甚至出现系统故障,从而使委托出现延迟、中断、遗失、无法触发、数据错误;因客户长时间未退出交易软件造成的“条件指令”在日后的交易日继续有效而被触发指令;及客户的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通过具有“特殊委托交易”功能的软件发布的行情信息及其他期货信息,因为网络延时等原因有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从而导致客户做出错误判断,因此,客户在使用该软件时,应对比其他相关信息,或采用其他交易手段,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
十一、由于客户开立的期货交易账户交由他人使用,出现未按客户本人意图买卖期货合约和提取资金的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客户本人承担;
十二、鉴于特殊功能软件之间的系统冲突,您将有可能无法同时使用多个特殊功能软件;
十三、因监管要求的变化、第三方软件存在瑕疵等原因,本公司需要关闭该交易软件的,公司将及时通知您更换其他交易软件,给您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四、期货监管机关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风险。
本揭示未能尽述一切有关特殊委托网上交易风险的重要事项,故请您在每次下单后仔细查看委托是否成功,并在细心研究、熟悉期货特殊委托网上交易系统的各种下单功能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