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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序化交易备案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3-03-22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特向您做如下提示:

一、使用程序化交易应当事先向期货交易所报备。程序化交易是指由计算机按照事先设定的具有行情分析、风险管理等功能的交易模型,自动下达交易信号或者报单指令的交易方式。

二、如您采用程序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您应规范运作,不得利用程序化交易优势,扰乱市场秩序,操纵市场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如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关限制性措施。


(以下摘自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违反《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采取程序化交易影响期货交易场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