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2019年8月19日,被告人李某因向贩毒人员提供资金账户用于收付款,以掩饰、隐瞒毒品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等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二、案例评析
提供银行账户协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李某在网上认识贩毒人员,并多次在其手中购买毒品用于个人吸食。李某在明知他人为贩毒人员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毒品贩卖收付款使用,以协助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