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
某银行发现客户赵某借记卡账户交易异常,每日有大量个人将款项存入该账户,交易频繁,交易涉及全国大部分省市,北方城市较多,但单笔金额小,一般为千元左右,并定期通过网银业务将资金集中划出。该银行从基层网点获取的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反映,曹某为X保健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该银行开立了单位结算账户,但交易并不频繁。
反洗钱监管部门接收可疑交易线索后,对X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背景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X保健品有限公司系中美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牙膏系列产品。根据上述信息,反洗钱监管部门认为曹某、赵某个人账户资金交易可能与公司行为存在内在联系,决定将可疑交易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X保健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在负责公司经营期间,采用销售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等手法,将公司部分销售收入汇入原公司出纳赵某在该银行的个人账户内,随后再转入其个人账户内,隐匿销售收入达4000万元,涉嫌偷逃增值税500余万元。
二、案例评析
(一)交易频繁,单笔金额小,金额存在不规则性
赵某个人账户交易非常频繁,且单笔金额小,没有规则性,因此其资金交易应该和经营行为存在某些内在联系。
(二)工作日及双休日都有大量频繁交易
赵某个人账户频繁交易不存在时间阶段性,每天都有发生,因此巩固了对其从事经营活动资金结算的判断。实际案例中,有些个人账户也会出现上述频繁、单笔金额小的收付特征,但是注意观察其交易的时间一般集中在国定假日及双休日,经侦查发现主要是由于国定节假日银行停止办理对公结算业务,一些企业为了保证节假日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结算的正常进行,故选择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待工作日再将资金全额转入企业账户。
(三)资金来源地域分散,与个人所在单位的经营特征相符
该案中赵某账户资金来源地域非常分散,与其资金去向曹某所在单位经营牙膏的生产经营特点吻合。